7.1 防火幕墙试件


7.1.1 试件的构造应与工程实际应用一致,并按要求提供两个试件,分别用于室外、室内火荷载试验。
7.1.2 试件的直接受火区域的高度方向应至少包括一个典型层高、宽度方向应至少包括两个面板跨度区域。
7.1.3 室内火荷载试验时,除直接受火区域外,试件的上部和一侧应向外扩展至少500mm的宽度,且扩展后的试件边缘处于自由非约束状态。试件的下部应预留至少50mm的伸缩缝隙。当扩展区域含防火裙墙时,应按实际构造保留。
7.1.4 室外火荷载试验时,试件可仅包括直接受火区域。当且仅当直接受火区域包含部分防火裙墙时,试件应向外扩展并保留完整防火裙墙构造。
7.1.5 当防火幕墙含可开启部位时,试件直接受火区域应包含可开启部位。
7.1.6 试件层间防火封堵或隔墙防火封堵部位采用背衬材料填充时,填充部位应至少包括一个背衬材料的接缝构造。
7.1.7 试件因试验需要而存在切割的部位,应采用燃烧性能A级的材料对切割部位进行密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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